登录/注册 搜索

保康县体育场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Oct 1, 2022 | 作者:保康县体育发展中心


保康县体育场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体育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的使用效

率,更好地发挥其公共服务的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体育场是供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和参加各项体育运动的专用场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行动不便者谢绝入内,以免被撞伤或突发病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否则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二、体育场不是游乐场,入场人员均为利用场地和体

育专用器材进行健身锻炼之人,严禁将身高在1.1米以下未成年人带入场内,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三、严禁携带烟火、非运动器具、携带宠物、携带溜冰鞋和自行车入场。进入体育场内所有人员禁止穿高跟鞋、硬底鞋子,禁止携带所有含有糖份的饮料、牛奶饮品及各种食品入场;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自带垃圾袋,离场时,随时清走。

四、自觉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未到开放时间,不许

翻越栏杆擅自入内,若出现意外,后果自负。爱护公物,正确使用体育器材,人为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或及时修复,恢复原状。

五、凡利用体育场进行教学、训练、竞赛、集会、健身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体育场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本着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经安排或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体育场管理责任人员每天训练或开放后及时关灯、拉闸、关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负责场内卫生的清扫。

 

   

1、严禁携带烟火入场

2、严禁携带食品入场;

3、严禁穿坚硬鞋底的鞋子入场

4、严禁携带非运动器具入场

5、严禁携带宠物入场;

6、严禁携带溜冰鞋和自行车入场。

7、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宜体育锻炼者入场。

8、进入场地人员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保康县体育场免费开放办法

 

一、开放时间:

春、夏季(41日至1031日)

上午:06:00--09:30     下午:18:00—2130

秋、冬季(111日至331日)

上午:06:30--09:30     下午:17:302100

二、服务项目:

田径、足球、篮球,另可在场内从事太极拳、太极剑、气排球、广场舞、羽毛球、柔力球等练习。

监督电话:581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