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体育社团年度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Dec 12, 2022 | 作者: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保康县体育社团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单项体育协会:
为加强对全县体育协会的规范管理,促进各单项体育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经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保康县体育社团年度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保康县体育社团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2、保康县体育单项协会工作评估表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9日
附件1:
保康县体育社团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组织建设
有健全的领导班子,有办事机构和专职人员,有办公地点和活动场所。
(二)制度建设
建立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年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三)活动建设
定期举办竞赛活动、组织参加比赛、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体育交流。
(四)体育宣传
注重宣传,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有宣传报道。
(五)工作成效
积极参加县级大型活动、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定期上报活动情况。
二、考核办法
(一)依据考核办法对县级体育社团一年来协会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考核。考核范围:已注册登记并进行年审的县属体育社团。
(二)参加考核的各体育社团依据自身的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和办法自行评分,并按考核条款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于每年12月30前报送县文化和旅游局审定。凡未按时间上报材料的协会,取消其评先资格。
(三)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评定相结合的办法,采用百分制考核,考核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统一组织。
(四)各体育社团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奖励办法
(一)根据考核打分结果,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
(二)对获奖体育协会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发文表彰,并根据获奖名次分别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三)凡考核不达标协会(基本分未达到60分或未通过年审),列入重点管理并通报批评,限期半年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标者,将责令该协会依据章程对班子进行调整。
四、本办法由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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