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图书馆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Dec 10, 2022 | 作者:
保康县图书馆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我馆免费开放力度,加强图书馆窗口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在推进免费开放的过程中,紧紧结合图书馆的基本职能,坚持公益,免费提供与我馆职能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以免费开放为契机,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公共图书馆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公共图书馆,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树立保康县图书馆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免费开放服务时间
以保康县图书馆服务公示栏公示为准。
三、免费开放服务窗口设置
1、一般阅览室
2、报刊阅览室
3、少儿阅览室
4、电子阅览室
5、亲子阅览室
6、古籍地方文献室
四、外借图书规则
1、外借图书凭我馆所办借书卡借阅,借书卡只限本人使用。
2、每次限借三册,限期30天;借书到期如有特殊情况,可续借30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因故不能亲自还书可以托人代还。
3、本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选书时,在架上取出的图书,不借的请放回原处,不得错架。
4、借阅图书不得撕毁,污损,批点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须负赔偿责任。普通图书按原价赔偿,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按成套书的书价赔偿。
5、还清图书后,须由本人持借阅证及发票、身份证在前台,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6、借阅证若丢失,须先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挂失,即可补办新借阅证,原证自动作废。
7、多次恶意超期不听劝说者,我馆将收回借书卡。
8、工具书类一般不外借,仅限于馆内查阅。
9、保持馆内安静,爱护公共卫生。
五、报刊阅览室规则
1、阅览室借阅采用报刊开架阅览,自由取阅,阅后放回原位。
2、文明阅览,保持安静,清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高声喧哗和打闹。
3、爱护报刊,不要在书报上圈点,划线,标注,折页,撕页等,违者按价赔偿。
4、架上报刊只限室内阅览,不得携出室外。
5、借阅报刊不得撕毁,遗失。
六、少儿阅览室、亲子阅览室规则
1、少儿阅览室、亲子阅览室必须由监护人陪同方可进入阅览室,请保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
2、保持室内卫生,不要吃零食,乱扔垃圾,监护人要照顾好低幼儿童。
3、本室书本仅限于室内阅读,不得随意携带外出。
4、阅览室内陈列的各类图书,小读者随意阅览,每次只取一本,阅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5、请小读者爱护图书,确保图书的整洁,严禁涂画、撕剪、折角或遗失,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赔偿。
6、小读者及监护人应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不遵守规定且不听劝告者,给予暂停阅读。
七、电子阅览室规则
1、本室面向广大读者免费开放,为读者提供上网、政府信息查询、全文数据库检索、浏览、阅读、电子邮件收发、文献下载等服务。
2、读者办理登记阅览手续后到指定机位上机,一次上机时间为60分钟,超过时间到后应主动让给后面等候的读者。
3、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读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用户自己打开机箱处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器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4、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上下载、安装游戏软件。未经允许,严禁个人携带任何存储设备上机操作,如发现有违章者,除没收设备外,并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5、禁止对机器进行格式化、修改引导记录等操作和改动、删除机器内系统文件。
6、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及设备制作、查阅、散布反动、淫秽信息。
7、请自觉保持文明举止,保持室内安静,严格遵守网络安全和上机操作规定。
8、请爱护公共卫生,禁止吸烟和乱扔废弃物,不得将包、食物及饮料带入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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